CNAS认证为我国合格鉴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,CNAS)的认证英文缩写,是在原我国认证安排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B)和我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L)基础上兼并重组而成的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建立并授权的世界认可安排,一致担任对认证安排、实验室和查看安排相关安排的认可作业。
IAF是世界认可论坛(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)的缩写,它是由有关国家认可安排参与的多边协作安排,成立于1993年1月,现有成员30多个,我国合格鉴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是其成员单位之一,我国也是17个建议国之一。
IAF首要方针是和谐各国认证原则,经过一致标准各成员国的审核员资历要求、训练原则及质量体系认证安排的鉴定和认证程序,使其在技能运作上保持一致,然后保证有用的世界互认,它在世界上包含两大安排,分别是欧洲认证认可安排(EAC)和太平洋认可协作安排(PA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