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服务方式及要求: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定3日内(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)展开有关检测,如遇紧急状况,应当在12个小时内(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)展开,并于采样后7日内(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)向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提交检测陈述。
1.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历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有用的相应经营规模经营执照;
2.检测实验室具有质量技能监督部分颁布的《查验测验组织资质确定证书》,且所运用的剖析办法契合本项目需求;
3.报价相关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;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,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。
报价时须供给下列证明文件:(1)法定代表人(个体经营者)资历证明书及授权托付书及被授权托付人身份证明(原件或复印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);(2)经营执照副本(复印件加盖公章);(3)查验查验测验的组织资质确定证书(餐饮业油烟查验测验资质)(复印件加盖公章);(4)餐饮业油烟检测单价费用明细。
1、招标材料截止递送时刻:2025年4月2日下午17:00,逾期或不契合规范要求的不予承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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